
跟岳母发生性关系,我是在治病你们为什么抓我,而且她也是自愿的
声明:
内容并无任何违规违法,所有内容来源于真实案件分析,不是传播任何负能量,只为记录真实案件,警醒后人,一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事正常的商业活动,谨记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使命。
老公为了给治病,竟然治到床上去了,知道此事的妻子几乎崩溃,亏他还是个大夫,还多次请求他医治母亲,没想到的是用这种龌蹉的事情来。那为什么这个女婿到底怎么侵犯自己的岳母呢,以及还是心甘情愿的呢,这背后还隐藏了什么样的道德伦理呢。
案件叙述
女子陈某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她的父母也是非常朴实的农村人,尽管家不富裕的她,但是父母对陈某的爱一点也没有少,在非常有爱的大家庭里面,性格比较开朗,别人说什么信什么,于是他就本村的一个帅小伙给迷住了,非要嫁给他被人家给拿捏死死的,于是这桩婚事,陈某的母亲是非常没有看好,因为她认为李某每天无所事事的游手好闲,也没有个稳定的班,就不愿意把女儿嫁给这么没有安全感到男人手里。
但是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于是刘某看见女儿对李某的深深的吸引,还整天嚷嚷非李某不嫁,于是就拗不过女儿就答应了她,只要女儿开心快乐就行。然而也就是这个决定成为了以后的遭遇。陈某结完婚不久,
父亲就因病去世,这让这两位母女非常伤心。刘某在爱人去世后,每天都是以泪洗面,非常舍不得自己的爱人,然而李某看到母亲这样的伤心,只好每天都默默的陪伴着,希望母亲早点从阴影走出来,然而事与愿违,非常伤心过度的她,得了一场怪病,整天都不睡觉,就说自己不困,当时还以为是母亲思念父亲多度,以为过一段就好了,可是一天天过去,然而母亲的病还有严重了。这让陈某非常的着急,父亲刚刚离世不久,母亲可不能在出什么意外啊,她开始赶紧去医院去看病,可是很多地方都去看过了,药也吃了,但是没有什么效果啊,母亲只能服用安眠药去短暂的睡眠,但是这药吃多了,也会损伤大脑,看着母亲每天吃不下去饭,日夜消瘦,陈某开始着急的直哭,非常心疼母亲。
就在这时候,陈某的老公突然说有办法医治母亲的病,李某说他一直都想祈祷岳母的病,并说在古本上看到能医治这种怪病的方法。但是对于陈某都是半信半疑,之后就问用什么方法,但是李某说天机不可泄露,不能透露太多细节,于是看着母亲一直都这种怪病折磨,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丝希望,陈某也就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治了,她就带着母亲来到家中找到刘某。于是李某看到岳母的脸色说,她的病是悲伤过度,被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趁虚而入,并说道知道驱赶这些脏东西,岳母的病就会痊愈,刘某本身就不是很相信这事情,但是女儿不断的劝说,只好答应让李某来治疗这个怪病。
接下来李某就开始施法,但是看到在场人多,说让她们回避,将陈某给赶了出去,单独来到房间进行给岳母所谓治病,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李某的所谓治疗真的让母亲的病真的有奇迹般的康复迹象,晚上也能睡觉了,胃口也能吃饭了,这让陈某非常的高兴,就以为丈夫就是神医,于是就开始每天给母亲买营养品,还给熬乌鸡汤,来补身体,并且让丈夫继续给治病,同时也对这种神奇的治疗感到非常好奇,于是有一天,她趁着丈夫再次给母亲治病她就偷偷的看了一眼,结果就给惊呆了,她如雷轰顶一般,看到丈夫竟然把母亲压在床上,这是什么治疗啊,这不是分明只在强奸吗。
陈某非常生气就想进去教育下李某,可她刚要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就开始犹豫了,想老公和岳母在一张床上,这要把这件事事情传出去,母亲还以后怎么做人啊,于是就等所谓的治疗完事,再去找母亲私下问问怎么到底怎么回事,当母亲看到女儿的时候,就像看到泪人一样,一直就是哭,原来李某一直用所谓施法就是干一些禽兽不如的事情来,欺骗岳母是在治病,还哄刘某成为发泄欲望的工具。
于是陈某听后气得不行,就说绝对不能放过李某这个坏人,必须报警,让他得到相应的惩罚,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很快的就将李某进行抓捕。在面对陈某的审讯过程中。李某称我是在给岳母治病你们凭什么抓我,并且岳母也是同意的,我这不是,然而。警方对他的辩解不以为然,他口中的所谓治病,只是性侵的借口而已,在警方搜集的证据和刘某的口供最终,认定了李某时是在性行为,并移交非法院,最后李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
以案释法
李某开始打着的幌子给治病,这属于强奸吗。
强奸罪的罪行有两个层次面。
第一、是一个人利用暴力或者是逼迫或者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
第二、就是对方不同意发生关系行为。
但是在本案中,李某诡计多端,利用引诱让刘某同意治疗,并且还让陈某离房间远一点,不能偷看偷听,否则就看的不准,他就开始所谓给刘某进行治疗,但是实际上是在发生性关系,李某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但是,他采取了欺骗谎称是在给治病,并也没有问刘某是否同意,这就是误导和欺骗。然而刘某在诱导的情况下,并非自己是真正的自愿,因此在同意在法律上并不具备有效的同意因素。因此李某通过他的手段与刘某进行发生关系,是属于侵犯了刘某的自由权和尊严,就已经构成强奸。
陈某支持丈夫为母亲治病,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陈某在刚开始的时候是支持丈夫医治母亲的病,但是不知道丈夫真实的意图,并利用旁门左道为由进行性侵犯行为,在陈某认知中丈夫是在帮助母亲治病这时候,陈某支持丈夫的应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没有参与丈夫的违法行为。然而当陈某发现自己母亲被李某侵略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陈某支持丈夫的行为,要是还为他掩护不报警那么,就是包庇妨碍公务等罪行,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好在没有她这么做,因此陈某在最初不知情的情况下支持丈夫的行为是属于正常的,不算违法,但是一旦知道丈夫违法行为,她就有责任去阻止或者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假如继续包庇或者掩盖丈夫违法行为,那么肯定会将面临法律责任,
刘某为什么会相信性侵能治好这病呢
因为刘某没有经过医疗的教育,对这些事情认知有限,然而李某还是打着宗教的幌子行骗,因为刘某也非常相信宗教,所以刘某才动摇了,但是,在现在的社会上不存在通过性行为能治病的,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而且也绝对不会产生任何治病效果,最值得强调下,宗教是个人的信仰,是应该得到尊重,然而不是为犯罪行为找借口的,无论是那种宗教,都不能用来掩饰,一定要和理化。我们尊重他人的信仰,但是一定要明白,法律的地位是不可以动摇的。
标题回顾:跟岳母发生性关系,我是在治病你们为什么抓我,而且她也是自愿的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