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本人已享尽天年,其魂魄已被无常鬼勾至阎罗王去,法术自然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在冥罚中其实阎罗王对于不珍惜自已生命,故意轻生的人亦是厌恶.即便他生时不作恶,一般不同意让他们立即转世,而要等待有同样轻生经历的人,方可许他转世.这也许是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一些轻生而死的鬼魂,会使一些下三烂的手段,使一些人丧失心智而自杀!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同样不能赶。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按密宗说法,有二种人没有中阴身(死亡的过渡时期),一种是大善人,其灵魂即刻上天,列入仙班.二是大恶人,其灵魂直堕入十八层地狱,身受诸苦,无有出期. 而横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恶报,故术者亦无能为力。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赶尸的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标题回顾:解放初期湘西尸王元代将军事件真相 1945湘西真实灵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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