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被逮捕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对李羽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1日,代茴与李羽一起到浦发银行郑州市高新区支行办理业务。代茴借用李羽的身份证从代茴浦发银行卡里取出176万元,办理了名字为李羽的两张定期均为一年的两张存单,两张存单的密码均由代茴设置为儿子的生日。
2015年9月2日,两张存单到期,在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代茴与李羽一起将这两张存单销户后又以李羽的名义办理了定期均为一年的两张存单转存该行。2015年11月5日因为资金需要,在浦发银行郑州市百花路支行,代茴与李羽一起从100万元的存单上取出40万元,余款60万元仍以李羽的名义在该行开具存单。标题回顾:女子取走名下约130万存款获刑10年,因好友诉称钱不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