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茴请求法院判决李羽归还私自提前支取的存款约130万元,并赔偿定期利息损失约3万元。李羽认为代茴的诉讼不能成立,请求法院驳回代茴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代茴提交的两份浦发银行储蓄存单户名为李羽,两份存单证明李羽与该银行存在储蓄关系。代茴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她拥有该存单及该存款的所有权,法院不予支持。2017年2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驳回代茴诉讼请求的判决。
标题回顾:女子取走名下约130万存款获刑10年,因好友诉称钱不是她的